缰绳,而另一只手中则拎着一盏琉璃灯。

来人身上黑色披风的兜帽几乎要盖住了脸。

韦睿只能看到此人眼角有一颗红色的泪痣,在他手中的琉璃灯光下,秀艳红润,如同苍白的皮肤中渗透出来的血珠子。

此人倒是没有说话,因为他已经不需要说什么了。盛执玉派的第二位参将来到岸边。

那位参将先把韦睿拉扯到一旁,低声说了一句,“你一下船,盛大人就后悔了,他怕你多问。”

随后,他才对马上的那位恭敬的一抱拳,“赵将军,盛大人遣末将到岸边,助您登船。”

“好,有劳。”

那人甚至没有下马,只是将手中的琉璃灯熄灭,挂在马鞍上。

然后抬手摘下兜帽。他看了一眼韦睿,既没有责问他为什么私自刺开这些货品,也没有解释,像看一个不相干的陌生人一般,双腿夹了一下马肚子,让骏马从他身前走过。

岸边的船早已经在等待。

那人策马直接登上小船,骏马矫健的身姿立于船上,就像是一尊黑色的魔神。

登时,数百艘小船齐发,向已经入海的大船驶去。

韦睿记得,那一次,那一整艘大船的丝绸全部运到东瀛。

赵毓感觉眼前这个人似乎一直在注意他,只是以他那种狗熊掰棒子一般的记性来说,他实在想不起来自己曾经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位看上去很是年轻有为的御林军兵士。

……

顺天府的姚肃以及手下正在吃赵毓送给他的酱兔子。

“头儿,这兔子味道不错。这个姓赵的人不错。”说话的那个人,双手抓着一根兔子腿,已经啃到了骨头,“不过,这马上冬天了,兄弟们吃了这顿,家里老婆孩子老子娘还不知道在哪儿着落呢!”

姚肃一听,“不对啊,我记得你家里日子那是相当过得去。怎么沦落到说老婆孩子老子娘都没饭吃的地步?”

“头儿,你别搭理他。”旁边一人啃完了兔子头,一呲牙,“老王这小子不地道,您别看他长得五大三粗的,平日里在衙门里就没见怎么出力,这活儿能偷懒就偷懒,清闲是能躲就躲,没想到,啧啧!”

姚肃再一听,更加纳闷,“他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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